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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法律概况

撰稿: 夏怡   更新日期:2009-10-29 3090次点击 转到评论

印度是一个文明古国,拥有悠久而灿烂的法律文化。这种法律文化具有深厚的宗教哲学基础和鲜明的民族特征,在古代东方曾大放异彩。它曾经伴随着宗教传播到东南亚、东亚一带,因此形成了东方三大法律文化圈之一的“印度法系”。经过两千多年相对稳定而缓慢的发展,至近代沦为英国殖民地以后,印度传统法律文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印度社会接受了现代西方法制文明,加入了普通法系的行列。

 

1. 古代印度法-印度教法
    古代印度法以“梵我一如”、“业力轮回”等基本教义为哲学基础,以种姓制度为基本内容,以村社制为社会经济基础,以宗教、伦理、法律规范的综合体为表现形式。古代印度法的发展和宗教密不可分,按其历史发展,主要渊源包括:
    (1)吠陀:吠陀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约成于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600年, 用诗歌体裁写成。吠陀本集共4部:《梨俱吠陀》(赞颂明论)、《娑摩吠陀》(歌曲明论)、《耶柔吠陀》(祭祀明论)和《阿达婆吠陀》(巫术咒语汇集)。它们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涉及到很多行为规范和社会习惯。
  (2)法经:附属于吠陀,是对它的解释和补充,约成于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 以散文体裁写成。它主要是祭祀的规则和教徒的生活准则,没有统一文本,各教派均有自己的法经,不同时期亦有不同的法经流行。
  (3)法典(也有人主张称“法论”, 以区别于近现代的法典):婆罗门祭司编成的教法典籍,它所包含的纯粹法律规范比法经多。全部法典陆续出现于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6世纪,其中最重要的为《摩奴法典》。《摩奴法典》约成于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2世纪,是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它较为全面地论述了吠陀的精义,规定了以种姓制为核心的基本内容。该法典对印度法制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传播至东南亚及远东地区。
  (4)佛教经典:是古代印度法的重要渊源之一,总称“三藏”,即:经藏、论藏、律藏。①经藏,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及其门徒宣扬的佛教教义;②论藏,佛教各教派学者对教义的论说;③律藏,佛教寺院规条。其中尤以律藏的法律意义最为明显。佛教法的中心内容是“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
  (5)国王诏令:其中最为人注目的是阿育王的诏令, 要求人们遵守佛法、服从官府等。

 

2. 印度法律的发展变化

1206年德里苏丹国的建立使伊斯兰法正式成为北印度的最高法律,1526年莫卧儿帝国的建立更使伊斯兰横行大半个南亚次大陆,伊斯兰教被立为印度国教,伊斯兰法则是国法,印度教法受到了冲击降为习惯法,但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

随着160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建立,英国势力开始介入印度事务。该公司在印度的殖民活动及19世纪中叶以后英王对印度的直接统治,英国普通法开始传入印度。早期仅在英国直接统治的孟买、加尔各答、马德拉斯“管辖区”内适用普通法,逐渐扩大范围及渗透,,形成大量的印度本地的判例,解决了英国普通法与印度教法的嫁接问题,形成了现代印度法律体系,即不同于英国普通法的印度判例法。

    1947年印度独立,但并未割断与英国的联系,仍是实行普通法系的国家,并继续推行法律改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对独立前的法律进行整理
  独立后的印度原则上保留独立前英国殖民当局在印度施行的法律。《印度共和国宪法》(1950)第372条宣布:“……一切在本宪法实施前在印度领土内有效之法律,应仍继续生效,至由适当之立法机关或其他机构变更、废止或修正时为止。”在此原则下,独立前已经扩及印度的英国议会的某些法令继续有效,但印度议会要对其进行审查,可予以废止或修改。印度最高法院如果认为其与印度民主共和国抵触,也可以不予适用。
(2) 建立新的法律体系
  1950年1月26日生效《印度共和国宪法》奠定了新的法律体系的基础。

(3) 对属人法进行法典化编纂
  印度独立后,政府认识到属人法尤其是印度教法的混乱状态是法律现代化的巨大障碍,于是着手对其进行整理和编纂,使其法典化、系统化。
  1955年至1956年间完成的《印度教法典》不仅从内容上对传统印度教法进行了系统整理,清除了其中野蛮落后的规定,肯定了印度教法的精华,提高了妇女和子女的地位,加强了低等种姓的权利;而且还从形式上统一了印度教法的规范,这在印度这个宗教林立的社会是史无前例的。

(4)加强经济立法 

独立以后,为配合“民主社会主义”目标的实现,迅速改变经济落后局面,印度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对贸易和工业进行积极管理,对国营和私营企业加以积极控制。为了有效地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印度加强了经济立法。较为重要的经济立法包括:《外汇管理法》(1947)、《进出口(控制)法》(1947)、《资本发行(控制)法》(1947)、《工业(开发和管理)法》(1951)、《主要商品法》(1955)、《公司法》(1956)、《垄断和限制贸易实施法》(1969)、《专利法》 (1970)、《版权法》(1947)、《贸易和商品标记法》(1958)等。近年来,印度的计划经济政策有所放松,正在逐步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其经济立法也必然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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