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能效标签条例,涉及13种产品
撰稿: 吴重农 更新日期:2010-01-27 0次点击 转到评论
2010年1月20日韩国发布G/TBT/N/KOR/263通报,公布了“能效标签和标准条例”(MKE’s Notification 2009-317,2009年12月28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节能和保护环境。自1992年以来,制造商和进口商都必须标明“能源效益标签和标准条例”辖下每一型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第1 - 第5)。本次修订规定了有关13种电气产品的所有新类型的能源效益标签(第1 - 第5)要求以及年运行成本要求,13种电气产品包括:冰箱,冷冻箱,泡菜冰箱,空调,洗衣机,卧式滚筒洗衣机,洗碗机,餐具烘干机,电饭煲,吸尘器,电风扇,空气净化器和商业冰箱。预计该修订条例将于2010年7月1日获得批准并且实施。该通报评议期为60天。
2009年5月12日韩国知识经济部(MKE)通报(G/TBT/N/KOR/213 ),13类与安全、健康、环境和品质领域相关的法定强制性认证标志将统一为KC标志,其中由该国知识经济部( MKE )主管的9种KC标志将于2009年年7月1日生效,该制度将于2011年1月1日扩及至其他部门主管的法定强制性认证制度。现行认证标志仍可于KC标志制度实施后同时并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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