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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指令

撰稿: 童生华   更新日期:2010-02-24 3775次点击 转到评论

    2006年5月2日,欧盟通过了第98号新电池指令草案,同年9月6日,新电池指令2006/66/EC开始实施,同时废除原有的电池指令(91/157/EEC)及其修订条文(98/101/EC和93/86/EEC)。各成员国必须于2008年9月26日前将新电池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例。

1. 指令的目的
    该指令旨在减少有害电池及蓄电池的产量,提高旧电池及蓄电池的回收、处理及循环再造率,增加收集及回收电池及蓄电池废弃物的数量。

2. 指令涵盖的产品范围

    指令涵盖了所有的电池种类(成员国安全及军事装备所用电池、太空用电池除外)。较只适用于含若干镉、汞、铅的旧电池指令91/157/EEC,范围有所扩大。

3. 指令的内容
    (1) 禁止电池中汞含量超过0.0005%(汞含量超过2%的纽扣电池除外);禁止便携电池和蓄电池中的镉含量超过0.002%(报警系统、医疗设备及无绳电动工具用电池除外)。
    (2) 市场上所有耗用的电池均需要回收。2012年9月的回收率至少应达25%,2016年9月的回收率至少应达45%。
    (3) 电池的再利用率在2011年应达到以下目标:铅酸电池及蓄电池至少为65%,镍镉电池及蓄电池至少为75%,其他电池及蓄电池至少为50%。
    (4) 最终用户需要通过以下方式被告知:
  • 经由宣传材料,告知电池或蓄电池中的物质对环境及人体的潜在影响、废弃电池弃置时的收集及回收方法;
  • 在销售点直接被告知;
  • 在电池上进行可视标识,应涵盖以下信息:回收标志,电池或蓄电池的容量、化学符号Hg,Cd 和Pb(若汞、镉和铅的含量分别超过0.0005%、0.002%和0.004%)。
    (5)  电池生产商(包括在成员国市场出售电池的每家生产商)必须承担回收及处理费用。若电器或电子产品内装有电池,该生产商也被视为“电池生产商”。电池生产商须在其出售电池的欧盟成员国注册。
 
4. 电池指令的修订
  • 指令2008/12/EC(2008年3月11日发布):该指令对新电池指令2006/66/EC中涉及的委员会的权限进行了修订;
  • 指令2008/103/EC(2008年11月19日发布):该指令就电池及蓄电池的销售对新电池指令2006/66/EC进行了修订;
  • 委员会决定2008/763/EC:针对最终用户建立一个便携电池及蓄电池销售的通用的计算方法。
  • 委员会决定2009/603/EC,关于制造商的注册要求。
  • 委员会决定2009/851/EC,为各成员国执行电池指令2006/66/EC的情况建立调查问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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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决定2009/851/EC,为成员国实施有关电池、蓄电池、废弃电池及蓄电池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6/66/EC的报告建立调查问卷(在文件C(2009) 9105中通报)现行
自然编号:2009/851/EC    系统编号:32009D0851    OJ号:OJ L 312, 27.11.2009, p. 56-58)    类型:二级立法 | 决定
发布日期:2009-11-25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2058-12-31    分类:13.30.13,15.10.30.30
委员会决定2009/603/EC,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6/66/EC,建立电池和蓄电池生产商的注册要求(在文件C(2009) 6054中通报)现行
自然编号:2009/603/EC    系统编号:32009D0603    OJ号:OJ L 206, 8.8.2009, p. 13-15)    类型:二级立法 | 决定
发布日期:2009-08-05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2058-12-31    分类:13.30.13,15.10.30.30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8/103/EC,就在市场上销售的电池和蓄电池,修订有关电池与蓄电池和废电池与蓄电池的指令2006/66/EC现行
自然编号:2008/103/EC    系统编号:32008L0103    OJ号:OJ L 327, 5.12.2008, p. 7-8)    类型:二级立法 | 指令
发布日期:2008-11-19    实施日期:2008-12-05    失效日期:2058-12-31    分类:13.30.13,15.10.30.30
委员会决定2008/763/EC,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6/66/EC,建立考虑面向最终用户的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年度销售额的共同方法学(在文件C(2008) 5339中通报)现行
自然编号:2008/763/EC    系统编号:32008D0763    OJ号:OJ L 262, 1.10.2008, p. 39-39)    类型:二级立法 | 决定
发布日期:2008-09-29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2058-12-31    分类:13.30.13,15.10.30.30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8/12/EC,就委员会执行权,修订关于电池及蓄电池、废弃电池及蓄电池的指令2006/66/EC现行
自然编号:2008/12/EC    系统编号:32008L0012    OJ号:OJ L 76, 19.3.2008, p. 39-40)    类型:二级立法 | 指令
发布日期:2008-03-11    实施日期:2008-03-20    失效日期:2058-12-31    分类:13.30.13,15.10.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