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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产品安全

撰稿: 何兰秀   更新日期:2009-10-12 2749次点击 转到评论

1. 主管部门
    香港负责电力以及电气产品安全的主要职能部门是香港机电工程署,该署一方面为政府机构及香港的公营部门提供电气、机械及电子工程与屋宇装备,另一方面负责执行有关电气、机械及气体工程的安全法例,以保障公众的安全。

2. 相关条例

     第406G章 电气产品(安全)规例,为家庭使用而设计并供应给中国香港的所有电气产品,必须符合该规例所载适用的安全规格。电气产品如符合以下“采纳的国际/地区性标准”中列出的相关安全标准或同等标准,即视作已符合该规例所载的适用安全规格,该等电器产品须在适用的情况下,同时遵守该规例所订明的“电气产品的基本安全规格”的“一般条件”、“特别类别电气产品适用的安全规格”及“订明产品的特定安全规格”。

3. 采纳的国际/地区性标准

甲:订明产品

插头

5安培/15安培三脚插头

13 安培三脚插头

两脚可逆转接驳的插头,该插头在设计上是供接驳符合BS 3535 第1 部的须刨供电装置

IEC插头(为转换插头以符合BS5733 、BS546 或BS1363第一部的规定而附加的特别适配接头)

适配接头
5安培或15安培适配接头

13安培适配接头

灯座
卡口式灯座

螺丝式灯座

软电线
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线

橡胶绝缘软电线

拖板
——插头部分

5安培或15安培适配接头

13安培适配接头

——软电线
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线

橡胶绝缘软电线

——插座部分

——电线卷筒

无排气管储水式电热水器

——过热断路器

——温度及压力减卸阀

乙:非订明产品

电缆和电线
电线套件

矿物绝缘电缆及其终端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橡胶绝缘电缆

电器开关掣及家庭电力器具的自动控制
设备的断路器

控制电路器件

器具开关掣

机电开关

家用或类似用途设备
空气净化机

冷气机

空气清新机

液体加热器

皮肤或头发护理器具

电池充电器

清洁器具

时钟

干衣机

煮食炉具

油炸锅

抽湿机

洗碗碟机

干式电熨斗

电风扇

电风筒

电熨衣机(附有衬垫面作熨平衣服用)

厨房用电动机器

电动液体泵

蒸气浴用电力加热器具

电须刨

蒸气电熨斗

电气化厕所

供水族箱及花园池塘用的电力器具

电热毡

电热垫

蒸气熨衣器

固定浸入式加热器

房间供暖用的软片状发热器

地板处理机

食物冷藏柜

食物渣滓处理机

暖脚器及暖垫

电煎锅

烤具

卷发器

加湿器

制冰机

电磁炉

杀虫器

驱虫器

即热式电热水器

按摩器

微波炉

电动压缩机

口腔卫生器具

户外烧烤炉

焗炉

手提加热工具

手提浸入式加热器

电源变压器及供电装置

放映机

抽油烟机

雪柜

烤炉

房间电暖炉

缝纫机

旋转式抽离机

储水式电热水器(无排气管式除外)

储热式房间电暖炉

烤面包机

毛巾架

滚筒式干衣机

紫外线及红外线照射皮肤护理器具

吸尘机

汽化器

加热板

洗衣机

吸水清洁器具

水床发热器

地板洗刷机

涡流式沐浴装置

装置附件及接驳器件
器具连接器

连接器件

低压开关装置

须刨供电装置/插座

插座

开关掣

照明设备
管式荧光灯交流电电子镇流器

放电灯镇流器

管式荧光灯镇流器

双头荧光灯

照明器供电轨道系统

白热丝灯电子降压转换器

泛光灯

手提灯

白炽灯

灯头

灯座(螺丝式及卡口式灯座除外)

管式荧光灯灯座

灯饰串

一般用途固定照明器

水族箱照明器

紧急用照明器

供白热丝灯用,内置变压器的照明器

小夜灯

摄影及拍摄电影用的照明器(非专业)

吸引小孩的手提照明器

一般用途手提照明器

供花园用的手提照明器

隐藏的照明器

备有镇流器的电灯

单头荧光灯

管式荧光灯起动座

管式荧光灯起动器

起动器件

钨丝灯

钨丝卤灯

资讯科技设备
影印机

数据处理设备

传真机

调解器

电话录音机

打字机

电脑显示器

装置保护设备
断路器

熔断器

小型熔断连杆管熔断器座

电流式漏电保护器件

手提工具
电钻

砂光机

螺丝刀

电子、娱乐器具
警报系统

扩音器

音响器材(使用激光器)

卡拉OK器材(使用激光器)

电视

影视器材(使用激光器)

丙:人体暴露于电磁场

家用电气产品发出的电磁场

4. 安全规格(Safety Requirements
    《电气产品(安全)规例》(第406G章)所载适用的安全规格,大致可分三大类:
     (1) 基本安全规格(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所有电气产品均须:
  • 正确地标记、装配、接驳及绝缘
  • 在设计和构造上避免电力危险及非电力危险
  • 在设计和构造上避免因温度、电弧、辐射及危险物料而引致的危险
  • 在设计和构造上符合预期的机械规格、能在预期的环境情况下抵受并非机械上影响、能承受可预见的超负荷情况、及具有能够保持在特定位置的稳定性
    (2) 特定安全规格(Specific Safety Requirements)
    订明产品包括插头、适配接头(万能苏)、灯座、软电线、拖板(即排式插座)及无排气管储水式电热水器,除基本安全规格外,还须符合“特定安全规格”:
    A. 插头一般须为符合BS 1363的13A三方脚插头和符合BS 546的5A及15A三圆脚插头,以配合利落的插座系统。如供与接驳须刨供电装置连接的电动牙刷等的电气产品的插头,则须为符合BS 4573或EN 50075的两脚可逆转接驳插头。
    B. 适配接头一般须为符合BS 1363或BS 546的15A、13A或5A的适配接头,以配合香港的插座系统。
    C. 灯座方面、包括卡口灯座及螺丝灯座,须有适当的标记、规格和材料等,例如灯座的制造及尺寸须符合IEC 60061-2等标准
  • 软电线的特定安全规格主要是在包套上要有适当标记,并要有适当的色标、导体和绝缘,及符合有关的规格等。例如绝缘材料厚度须不小于IEC 60227和IEC 60245所述的数字等;
  • 拖板(即排式插座)方面的要求是由符合上述特定安全规格的插头、软电线和插座所组成;
  • 无排气管储水式电热水器的特定安全规格,除了适当的标记及安装说明外,还要配备足够保护装置及通过压力测试等。
    (3) 特别类别电气产品的适用的安全规格(Applicable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articular Types of Electrical Products)
    特别类别电气产品的适用的安全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 所有电器都需要是第I类、即有接地装置,或第II类、即有双重或加强绝缘的电气产品。
  • 所有从插座取电的电气产品都要配备符合“特定安全规格”的插头。
  • 如属第II类电气产品并附有IEC两脚插头,必须换上三脚插头,或配上适当的特别适配接头才可在香港供应。
  • 插头式电气产品,都要有符合标准的三脚插头。
  • 供与符合BS 3535第1部分的须刨供电装置的插头式电气产品,都要有符合BS 4573或EN 50075的插脚。
  • 而设计上只供低于200伏特交流电使用的电气产品(如110伏特的产品),由于不适合直接接上香港的220伏特家庭电压使用,所以在香港供应时必须附上警告标签。
来自技术壁垒资源网(http://www.tbtma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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