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概述
撰稿: 夏怡 更新日期:2010-01-14 2852次点击 转到评论
1. 法律渊源
澳大利亚沿袭英国的法律制度,建立了以普通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澳大利亚的法律渊源发生了较大变化,现在的法律体系由普通法和成文法组成,主要有以下几类:
- 法案:由联邦议会和各州/地区议会根据其宪法立法;
- 法规和条例:根据法案的授权由行政机构制定,并处于议会的监督之下;
- 判例法:从英国的普通法发展而来,依据遵循先例好规则,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 其他:某些不具有法律性质和法律约束力,但法院在进行裁判时可能予以考虑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如:针对某些特定案件的行政决议;在相应的法院的管辖之外的其他司法裁决;国际法和国际条约/公约等。
2. 法律体系
澳大利亚的法律体系并不是集中统一的,而是包括横向的三权分立和纵向的联邦、州和地区的法律体系。
横向的三权分立,即:联邦和各州的法律制度都体现了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三权分立。澳大利亚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属于议会、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然而,在澳大利亚,由于澳总理和其他政府部长都必须为议会成员,因此,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不分离,即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界不明。
同时,澳大利亚的法律体系由联邦法律和各州/地区法律组成。联邦宪法采用了美国联邦宪法立法模式,仅列举了联邦议会的具体权力。各州享有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澳大利亚各州议会分别根据本州的产业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立法。具体的法律和法规信息可从各州议会和各州政府的相关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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