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E指令
撰稿: 陈胜 更新日期:2009-05-06 2452次点击 转到评论
电子废弃物是指那些接近或达到使用寿命而被使用者废弃的电子产品,从大型家用电器如电冰箱、空调到手机、MP3播放器、电子计算器,包含了一系列范围广泛且不断增加的电子产品。电子废弃物问题当前已发展成为严峻的全球性环境危机。这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
- 电子废弃物含有大量有毒物质,其释放严重威胁环境安全和人类健康
电子废弃物中的有毒物质的种类非常多,如电路板中的铅和镉、阴极射线管中的氧化铅和镉、纯平型显示器中的汞、电脑电池中的镉、电容和转换器中的聚氯乙稀、电路板中的溴化阻燃剂等。由于电子废弃物的有害性,处理和回收都涉及到严格的法律和环保要求。电子废弃物被填埋或焚烧,会产生很严重的污染问题,填埋会使有毒物渗漏到地下水中,而焚化则会产生包括二噁英等的气体有毒物。电脑的回收处理也会牵涉到健康和环境问题,特别是当回收工业以利润为第一位,不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和工人健康时。
- 电子废弃物的数量增长速度惊人
电子工业是世界上最大和发展最迅速的制造工业,产业高速发展带来产品品种增加、产品使用年限缩短的同时,也带来了高速的产品废弃。据统计,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国和电子垃圾的制造国,每年生产的电子垃圾高达700~800万吨,而且产量正在变得越来越大。在欧洲,整个欧洲电子垃圾年生成量约为600万吨,其中德国180万吨,法国150万吨。电子废弃物的数量在以每年3%~5%的速度增长。这比城市其它废物的增长速度要快将近3倍。电子废物占所有城市固体废物的百分比逐年攀升,已远远超过饮料瓶的数量,几乎同塑料包装总量持平。
为此,欧盟的一些成员国,如荷兰、丹麦、瑞典、奥地利和比利时等,均各自制定和实施了针对电子废弃物管理的法规以遏制和解决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然而,在整个欧盟层面,由于各成员国法规的原则、政策和出发点不同,直接导致了利益相关方权利和义务的差别,进而对欧盟内货物的自由贸易形成了制约和障碍,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建设。在此背景下,欧盟于2003年1月27日出台了第2002/96/EC号《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以下简称WEEE指令),并于2003年2月13日在官方公报(2003/L 37/24)上颁布生效。欧盟所属成员国必须于该法令在官方公报上颁布后18个月内(允许有一些例外)将其转化为国内法律,截止日期为2004年8月13日。
WEEE指令的目的在于减少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产生数量,促进废弃电子电气的再利用、再生和回收,将残余废物减少到最低,从而提高电子电气设备从制造到废弃整个生命周期的环保功效。指令规定,自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负责其报废设备的回收,同时还须负责将消费者送还的废弃的设备进行回收处理和循环再用。这意味着设备的制造商和进口商要在法律意义上承担起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指令管理范围内的电子电气设备应加以正确标识。WEEE指令同时要求成员国应确保最晚至2006年12月31日,每个私人家庭年收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量至少达到人均4 kg的指标。
2007年8月,联合国大学环境与人类安全研究所发布了一份名为《2008对“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WEEE)的评论》的评估报告。该报告详细分析了WEEE指令所带来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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