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
撰稿: 刘燕克 更新日期:2010-04-14 1385次点击 转到评论
电气设备一旦接上电源,就会有电气安全问题。电气安全关系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合法理由之一,也是各国市场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以及各国电气设备市场准入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每年我国都有大量的电子电气产品出口时因为电气安全问题被当地主管机构召回或扣留。以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为例,2007年被召回的电子电气产品绝大多数是由于不符合低电压指令及相关安全标准。电气安全对人身和财产的影响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触电(电击)和着火危险,前者为欧盟电气设备安全的主要问题,而后者为北美地区电气设备关注的焦点。
电气安全研究基于每个国家的国家安全体系,而任何国家的国家安全体系都是其文化的产物。大部份国家安全体系都综合了自愿性和强制性的必要条件,且有各种不同角色的相关方涉入其中,而具有其独特性。每个国家的国家安全体系通常会有三方面内容:产品标准、安装法规(或规范)与规章。虽然这三个方面各自独立,但它们都确定了必须符合的规定,以及包含如何证明符合规定的机制。
- 产品标准包含产品安全性和性能的规定,并且通常由各种团体共同拟定;
- 安装法规/规范(Codes)处理产品和物料的安全安装、应用和放置;地方政府通常不做任何修改,就将这些法规原封不动地转换为法律;
- 规章则规定有关雇主、员工和消费者的安全要求。
本专题着重从安全法规和安全认证两方面介绍有关电气设备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问题,为企业设计人员、认证检测人员以及电气安全监管人员提供有益参考。
1. 安全法规
此栏目介绍了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加拿大6个国家或经济体的电气安全技术法规体系以及重要的电气安全法规,列出了这些技术法规,并给出了电气安全法规管理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文献。技术法规是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核心,因此安全技术法规往往是强制性安全认证的法律依据。欧盟的电气安全技术法规体系以低电压指令为核心,分为三个层级;美国和加拿大的电气安全法规立法权落在地方政府,都采用了协会制定的电气安全规范(美国国家电气规范NEC或加拿大电气规范CEC)作为其电气安装要求,而且要求电气设备须经认可的认证/检查机构认证/检查;日本电气安全法规的管理机构为经济产业省(METI),《电气用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法规是其代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电气安全法规也是由地方政府制定,但在电器安全法规符合性管理制度下,电气法规管理委员会(ERAC)统一协调各州法规,使其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 安全认证
此栏目详细介绍了CB、CE、GS、VDE、UL、CSA、CCC、PSE、EK、RCM 十类重要安全认证的相关内容,跨越欧洲、北美洲、亚洲、大洋洲四大洲。每项认证基本包含产品范围、技术要求、申请认证的资料、认证流程、认证模式、工厂审查要求、认证标志和证书、检测实验室名单等内容。该栏目汇总了形形色色有关安全认证网站的精华,并且充分借鉴了官方网站以及最新的资料,认证检测人员可以在这里获得有关十类认证较为详细和权威的信息。
3. 名词解释
依据GB 4776-1984《电气安全名词术语》,此栏目列出了有关电气安全的主要术语解释,供与业人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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