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修改《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

来源:海关总署时间:2019-07-17

  2019 年 7月 15日,韩国食药部( MFDS)发布了第 2019-60号告示,修改《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由于《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中将术语 “监控 ”变更为 “信息收集 ”,将其下位告示中的术语进行了统一修改,以便于理解。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mfds.go.kr/brd/m_207/view.do?seq=14394&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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