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修改澳新食品修订标准法典表20的提案(2019年4月9日):

通报号:G/SPS/N/AUS/474

通报文件标题:澳大利亚:修改澳新食品修订标准法典表20的提案(2019年4月9日):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通报日期:2019-05-01

受影响地区或国家:[X]所有贸易伙伴[]特定地区或国家

负责机构: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语言:英文

页数:4页

内容概述:本提案旨在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调整以下不同农畜化学物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使其符合其它国家安全有效使用农畜化学物的相关法规:——特定植物商品内的溴草腈(Bromoxynil)、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氟吡菌酰胺(Fluopyram)、草甘膦(Glyphosate)、吡氟氯禾灵(Haloxyfop)、茚虫威(Indoxacarb)、Mandestrobin、除虫菊素(Pyrethrins)、稀禾定(Sethoxydim)及敌百虫(Trichlorfon);——特定动物商品内的二氟脲(Diflubenzuron)、Fluopryam、Mandestrobin、吡喹酮(Praziquantel)、除虫菊素(Pyrethrins)及敌百虫(Trichlorfon)。

目的和理由:[X]食品安全[]动物健康[]植物保护[]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X]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CAC/MRL1:2009年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MRLs);-CAC/MRL2:2009年食品兽药最大残留限量;-CAC/MRL3:2001年再残留限量(EMRLs)及委员会后期变更相关批准和撤销标准。[]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澳新食品标准法典: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15L00468 (提供英文)

拟批准日期:2019年6月30日

拟生效日期:[]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2019年6月30日[]贸易促进措施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474
2019-05-01
19-300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文
 
通  报


1.
通报成员: 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3.
覆盖的产品: 一般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修改澳新食品修订标准法典表20的提案(2019年4月9日):
语言:英文 页数:4页 链接网址:
https://apvma.gov.au/sites/default/files/gazette/food-standards/gazette_09042019_page_36-40.pdf
6.
内容简述:     本提案旨在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调整以下不同农畜化学物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使其符合其它国家安全有效使用农畜化学物的相关法规:
—— 特定植物商品内的溴草腈(Bromoxynil)、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氟吡菌酰胺(Fluopyram)、草甘膦(Glyphosate)、吡氟氯禾灵(Haloxyfop)、茚虫威(Indoxacarb)、Mandestrobin、除虫菊素(Pyrethrins)、稀禾定(Sethoxydim)及敌百虫(Trichlorfon);
——特定动物品内的二氟脲(Diflubenzuron)、Fluopryam、Mandestrobin、吡喹酮(Praziquantel)、除虫菊素(Pyrethrins)及敌百虫(Trichlorfon)。
7.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CAC/MRL 1:2009年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MRLs); -CAC/MRL 2:2009年食品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CAC/MRL 3:2001年再残留限量(EMRLs)及委员会后期变更相关批准和撤销标准。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某些拟定限量可能有别于CODEX的规定限量。 澳大利亚制定最大残留限量采取的科学方法符合国际最佳实践。各国都是按照适合本地区良好农业规范(GAP)或良好兽医规范(GVP)制定最大残留限量的。因有害物、疫病和环境因素不同,不同生产地区和国家的农畜化学物使用模式也不同。这表明澳大利亚食品内农畜化学物的最大残留限量有别于CODEX标准。澳大利亚兽用化学药物残留评估程序提供网址:https://apvma.gov.au/node/1037. 澳大利亚农化物残留评估程序提供网址:https://apvma.gov.au/node/719.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15L00468 (提供英文)
10.
拟批准日期:2019年6月30日
拟公布日期:2019年6月30日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9年6月30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9年6月25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Food Standards Australia New Zealand (澳新食品标准局) PO Box 5423 KINGSTON ACT 2604 Australia Fax: +(61 2) 6271 2278 E-mail: standards.management@foodstandards.gov.au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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